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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

 

2025年11月12日 10:44  点击:[]

 

根据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印发〈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的通知》《山东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现将我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及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我院2021级高等学历继续教育高起本)层次毕业学生进行毕业论文(设计)

二、各校外教学点要高度重视毕业论文(设计)工作。

1、各校外教学点成立毕业答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毕业论文(设计)指导、评审及答辩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专业和学生人数成立若干答辩小组,每个答辩小组至少3位评委。具体条件为:答辩组组长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职从事本专业一线教学工作且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能胜任工作的教师担任;组员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职从事本专业一线教学工作且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能胜任工作的教师担任。原则上要求全程指导,全员查重,全员答辩。

2、聘请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讲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能够胜任毕业论文指导工作的教师对毕业生进行指导,指导教师情况报继续教育学院备案。填报“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登记表

3、学生需独立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由指导教师填写学生论文插页中“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意见表”。

三、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安排

毕业论文(设计)时间:自发通知起----2024.12.31

1、自发通知起----11月30日,毕业论文(设计)选题、毕业实习、收集资料等。

2、11月30日----12月15日,论文撰写打印装订(规范格式见附件2论文模板),论文撰写过程由指导老师全程指导。要求12月15日前毕业论文(设计)定稿并完成检测,文字重复率检测结果小于30%视为通过。

3、12月15日----12月31日,各校外教学点收集学生终版毕业论文(设计),由指导老师填写评语后,组织答辩,答辩小组根据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学生自述和回答问题的情况等进行综合评议,由答辩组长填写学生论文插页中“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评审意见表”,并给出相应的评价及等级,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按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评定。毕业答辩相关记录、照片、视频等作为教学资料由校外教学点归档管理。答辩全部工作要求在2024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

四、论文格式规范重点要求

1、论文的格式、版面要求、顺序等严格按照《毕业论文(设计)规范要求》要求,注意论文的封面、摘要、正文等地方的题目要一致。

2、论文正文8000字以上。

3、参考文献不少于10篇,且时间要新。

4、论文中出现的图、表等要清晰,不能拷贝图片。

5、论文框架结构完整,专业性强。

6、论文框架结构完整,保证论文的整体性、完整性,论文逻辑清晰,条例分明,避免为了降重导致论文结构逻辑混乱、语句不通等情况。

7、工科论文主要是设计、研究性的,论文要有设计内容,避免出现以介绍为主的浅谈、综述类论文。

五、毕业论文(设计)的存档要求

1、相关汇总表纸质版盖章邮寄至山东工商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教务科;

2、相关汇总表PDF电子版、毕业论文(设计)PDF电子版报送学校继续教育学院教务科存档,邮箱:373770578@qq.com

六、各校外教学点根据实际情况,填写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毕业学生毕业论文(设计)题目成绩评定一览表”(所有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学生都要统计)和“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登记表”(见附件1),以上表格由各校外教学点统一打印盖章后邮寄至继续教育学院教务科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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